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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地下空間」和「岩洞」有何分別?
A1. 「地下空間」包括特定建造的地下岩石洞室及其他以明挖回填方法建造的大型地庫式洞室。「岩洞」是指在岩石地層內人工開挖的大型空間。

Q2. 哪些設施適合安置在岩洞?
A2. 建造岩洞已經是一項成熟技術,其用途也越來越廣泛。適合安置在岩洞的設施包括市政設施(污水處理廠、廢物轉運站及配水庫),貯存設施(檔案、汽油和天然氣及食品),社區及康樂設施(零售、運動場館、泳池、健身房及保齡球場)及特殊設施(民防、實驗室及數據中心)。此外,在世界不同城市,亦有利用岩洞作為集體運輸網絡的例子。

許多岩洞計劃已成功地在世界多處建造,包括加拿大、美國、芬蘭、挪威、瑞典、瑞士、中國、新加坡、日本和韓國等。

香港於1990年代中,為配合社區發展需要,若干項政府設施因而建於岩洞內,包括赤柱污水處理廠(1995)、港島西廢物轉運站(1997)及狗虱灣爆炸品倉庫(1997)。在2009年,香港大學利用岩洞重新安置兩個海水配水庫,以騰出土地作該校百周年校園發展之用。西港島線臨時爆炸品倉庫也是建於岩洞內。

此外,香港也有運用岩洞發展集體運輸網絡的例子(如西灣河及太古港鐵站)。將會啟用的南港島綫利東站及西港島線西營盤站和香港大學站亦建於岩洞內。

Q3. 岩洞發展有何益處?
A3. 香港缺乏土地資源,岩洞發展是一個具創意的解決方案以紓緩市區土地短缺的問題。例如把現有或擬建的地面公共設施遷至岩洞,便可釋出土地作其他更有效益的用途。此外,鑑於公眾對一些靠近社區的厭惡性設施在選址上日益關注,使用岩洞安置這類設施可有效地解决選址問題。

Q4. 為何要計劃遷移政府設施?
A4. 我們需要制定一套有效計劃,有系統地把合適的政府設施遷往岩洞,從而逐步釋放地面土地作其他更有效益的用途。我們會諮詢相關的政府部門以物色和揀選合適的政府設施,並編製可行的搬遷時間表以配合部門需要和社區期望。

Q5. 何謂岩洞總綱圖?
A5. 編製岩洞總綱圖旨在為全港預留策略性區域供岩洞發展,以免其發展潛力受其他未來發展項目所影響。

Q6. 為何需要制定政策指引以推動岩洞發展?
A6. 因應社區發展的需要,政府於1990年代曾把一些設施特意興建於岩洞內。這些工程實例證明岩洞發展為有效和可行的方案,能為相關設施提供額外的環境、安全及保安效益。儘管有這些成功例子,工程業界依然普遍視岩洞方案為最後選擇。因此,我們需要制訂前瞻性的政策,就合適政府設施,在項目規劃的階段已把岩洞發展納入考慮方案內。

此外,部份私營設施(如貯存倉庫、物流中心、數據中心、酒窖)也適合興建於岩洞內。這些設施在營運上有殷切的土地需求,岩洞發展能提供有效的解決方案,為業務發展帶來新的機遇。有見及此,我們需要制定相關的政策指引和機制,讓私營界別也有參與岩洞發展的機會。





What are Rock caverns? Rock caverns refer to large man-made spaces in rock,
            which offer many beneficial applications in terms of land u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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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 1月 2014       2013 版權所有          重要告示  私隱政策